第一章 概述

1.1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楚楚街用户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商家公平、开放的竞争环境,维护楚楚街用户良好购物体验,根据《楚楚街商家合作框架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楚楚街平台上所有入驻商家。

第二章 规则定义

2.1 楚楚街商家积分实行满分100分制,初始积分100分。积分主要用于商家在出现违规时使用,当商家出现违规时,按照相应违规程度扣除相应分值,当扣分达到相应处罚节点,楚楚街平台将会视严重程度对违规商家采取管控措施。(措施包含且不限于暂停推广,流量降权,禁止上新、扣除保证金,清退店铺等)。

2.2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平台在处理商家违规时对同一时间同一次违规行为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楚楚街商家积分周期为一年制,每年1月1日重置积分。

第三章 商家违规管理规定

严重违规行为,指严重破坏楚楚街平台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1出售假冒商品:指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本情形的商家,楚楚街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屏蔽店铺、违规商品下架、关闭关联店铺等市场管理措施。

涉嫌出售假冒商品的,情节严重的,对涉嫌假货的商品予以违规商品下架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7日内全店商品下架和屏蔽店铺的处理;如存在其他违规情形的,此条不免除商家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认定出售假冒商品的,每次扣100分,并予以关闭关联店铺的处理

3.2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指商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本情形的商家,楚楚街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屏蔽店铺、违规商品下架、关闭关联店铺等市场管理措施。

涉嫌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情节严重的,对涉嫌未经报关进口的商品予以违规商品下架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7日内全店商品下架和屏蔽店铺的处理;认定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100分,并予以关闭关联店铺的处理。

3.3发布违禁信息:指商家发布中规定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依据《禁售商品管理信息规范》执行。

3.4商品质量不合格:指楚楚街开放平台商家商品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监督部门抽检、楚楚街抽检、消费者投诉等。对于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商品予以违规商品下架处理,同时依据以下规定进行违规扣分。

3.4.1鉴定为假冒商品:依据《楚楚街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严重违规第1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管控。

3.4.2材质不合格:指商品包装、标志标识等信息注明的内容与实际材质成分不符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4.2.1材质成分不符合相关标准:商品实际材质成分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产品标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5分。

3.4.2.2特定商品材质纯度不符:指贵金属类主体材质及纯度不符,纯度与标称差≤3%,属于情节轻微,按一般违规每次扣15分;纯度与标称差>3%,属于情节严重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4.3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4.2.1材质成分不符合相关标准:商品实际材质成分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产品标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15分。

3.4.2.2特定商品材质纯度不符:指贵金属类主体材质及纯度不符,纯度与标称差≤3%,属于情节轻微,按一般违规每次扣15分;纯度与标称差>3%,属于情节严重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4.2.3假冒材质成分: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包装、标志标识等信息注明的内容与商品实际材质成分完全不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4.3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4.3.1不合格项目未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产品性能指标、功效、理化指标等,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

3.4.3.2不合格项目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安全危险、机械安全危险、食品安全风险等,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4.4标识标志不合格:指商品吊牌、水洗标、标签的标注形式及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

3.4.4.1缺少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其中1项的,按一般违规每次扣10分;缺少其中2项及2项以上的,按一般违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4.4.2除3.4.4.1款以外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情形,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4.5外观/感官质量不合格:是指商品外观、感观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楚楚街开放平台商品品质抽检详见《平台商品品质抽检规则》

3.5发布非约定商品:指商家通过楚楚街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平台允许的商品。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并予以删除违规商品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情形:

3.5.1未经平台允许的品牌的商品。

3.5.2商家资质不具备该商品经营权,发布超范围经营的商品

3.6.不配合提交资料:未按照楚楚街平台有关规定或行政机关调查要求提供有关资质或证据等相关内容的行为。

3.6.1商家向楚楚街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如提供伪造、变造的商标、专利证书或其他资质文件的,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并予以停用相关品牌或类目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6.2不配合提交资料,商家不配合提交符合平台规则的资质材料,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视情节严重程度,楚楚街有权冻结其在楚楚街的一切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6.2.1 未按平台要求时间更新、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最新资质的。

3.6.2.2因商家行为引发行政机关调查或法律诉讼的,若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

3.7虚假交易: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造成妨害、干扰消费者购物权益的行为。如果商家存在虚假交易行为,楚楚街有权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若涉及违规笔数未达20笔且金额未超过1000元,仅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给予警告处理,不再进行扣分。针对此种情况,若第二次进行虚假交易扣25分,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后扣100分。具体如下:

违规订单数:

大于20单未满100单,扣25分;

大于100单未满200单,扣50分;

大于200单未满300单,扣75分;

大于300单,扣100分。

违规交易金额:

大于1000元未超过2500元,扣25分;

大于2500元未超过5000元,扣50分;

大于5000元未超过10000元,扣75分;

大于10000元,扣100分。

注:如同时触犯了订单和金额两项规则,则按照较严重的违规项处罚。

例如:虚假交易单数大于20单未满100单,同时虚假交易金额大于5000元未超过10000元,则按照75分处罚

②针对大促期间的违规商家,楚楚街有权限制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的商家参加楚楚街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①楚楚街有权在未通知商家的情况下处理任何涉及虚假交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评论、屏蔽评论、删除店铺评分以及楚楚街开放平台楚楚街好店中评选指标中的虚假交易数据等;

③关于虚假交易的判定以楚楚街系统统计为准。

3.8不正当牟利:指商家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8.1商家或商家工作人员向楚楚街员工及关联人士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商家付款的旅游等个人服务。商家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100分。

3.8.2商家向楚楚街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的,每次扣100分。

3.8.3商家向楚楚街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牟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牟利未遂,每次扣25分。

3.8.4商家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楚楚街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00分;

3.8.5商家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楚楚街工作人员的关联人士且该楚楚街工作人员未向楚楚街如实提前申报或备案的,每次扣50分;若有利用楚楚街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牟利行为的,每次扣100分。

商家有上述不正当牟利行为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楚楚街有权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同时,商家开设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限制参加楚楚街营销活动。

3.9盗用他人账户:指商家盗用他人楚楚街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3.10骗取他人财物:指商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11泄露他人信息:指商家未经允许发布、泄露、散布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12骚扰他人:指商家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他人或使用任何引起他人不满的字句,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12.1商家在沟通过程中或者在评价以及补充回复中等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语言的。

3.12.2商家在日常运营中骚扰、谩骂、恐吓楚楚街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的。

3.12.3因商家虚假交易行为引起的威胁、恐吓楚楚街工作人员、举报人和消费者的。

出现该违规行为,情节特别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3.13扰乱平台秩序: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楚楚街平台规则或市场管理措施,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楚楚街官方资源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13.1商家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楚楚街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楚楚街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楚楚街运营秩序的行为。

3.13.2诋毁楚楚街品牌形象或者楚楚街开放平台上其它任何商家、品牌、产品的形象。

3.13.3通过其他方式等散播反动、暴力、色情等违法信息的内容,或用于非正常交易目的,如进行传销活动等。

3.13.4商家发布或推送的内容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楚楚街官方行为的。

3.13.5泄露楚楚街的任何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家与楚楚街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楚楚街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和数据等。

3.13.6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楚楚街商家后台、楚楚街客服系统,使其不能运行、超负荷运行或干扰其他使用方,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任何与楚楚街商家后台、楚楚街系统服务关联的所有账户、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的行为。

第四章 商家一般违规管理规定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4.1滥发信息:指商家未按《楚楚街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及楚楚街开放平台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商家后台公告)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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